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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人〔2017〕130号 |
关于聘任王继永等3人为兼职教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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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聘请兼职教师实施办法》(校人字〔2005〕14号),经研究,同意聘任以下3人为我校兼职教授,聘期自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具体如下:
聘任中国中药公司研究员王继永为药学院兼职教授;
聘任上海交通大学研究员高小玲为药学院兼职教授;
聘任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研究员徐柏青为资源环境学院兼职教授。
兰州大学(章) 2017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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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